11月26日,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诈骗一案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案系张家口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并由市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的重大刑事案件。
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罪名多,时间跨度大,犯罪嫌疑人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普通刑事犯罪,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案情复杂。案件审查期间,张家口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发挥集体智慧,共同讨论研判案件事实。同时多次与市监察委员会召开协调会,针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问题交换意见。经严谨审查后,最终顺利对案件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公诉人用语规范严谨,紧扣案件焦点,讯问详略得当,举证条例清晰,应对沉着冷静,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犯罪。该案的办理为推进监检衔接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内外衔接、高效顺畅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