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的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通过建立协作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督促齐抓共管,多措并举为保护县域林草资源、提升林草资源生态功能贡献检察力量。
建立协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抓手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草原资源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康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草)长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共同守护好“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
突出办案重点,确保工作有方向
着重关注土地复垦项目中滥挖地表黑土破坏林地、草地和耕地现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专项行动,借助自然资源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在地类认定、面积测绘、治理效果评估、调查取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协助,为涉林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工作见成效
以落实“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林(草)长办公室移送、“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发现以及实地踏勘等方式广泛摸排涉林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合力保护县林草资源,提升森(树)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截至目前,已制发该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部门恢复林地20余亩,草地70亩。
督促齐抓共管,形成保护大格局
督促林(草)长制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环保属地职责,乡镇级总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切实做好日常巡护工作,让林草长制活起来、实起来、硬起来,让随处可见的林草地资源得到最有力的保护,发挥其应有的维护国家生态功能安全的重要作用。